
丙类仓库垛距要求
存储可燃固体(如纸箱、纺织品、木材)的丙类 2 项仓库,堆垛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1.0m;若堆垛高度超过 3m(如托盘堆垛),垛距需增至 1.5m,防止火势通过堆垛顶部蔓延;
存储易燃液体(如酒精、油漆,闪点≥60℃)的丙类 1 项仓库,堆垛之间最小距离不小于 1.5m,且堆垛需采用不燃材料分隔(如砖砌隔墙,高度不低于堆垛高度的 2/3),避免液体泄漏后火势跨堆垛蔓延。
丁、戊类仓库垛距要求
丁类仓库(存储难燃物品,如沥青、酚醛泡沫)、戊类仓库(存储不燃物品,如钢材、玻璃),堆垛之间最小距离不小于 0.8m;若货物采用货架存储(如多层货架),货架之间距离不小于 1.0m,确保通风与灭火作业空间。
特殊货物垛距要求
遇潮易自燃货物(如煤、干草):堆垛之间需增设通风间隙,距离不小于 2.0m,同时堆垛底部垫高(不低于 0.3m),防止受潮发热自燃;
散装货物(如粮食、煤炭):采用 “分段堆放”,每段堆垛长度不超过 30m,段与段之间距离不小于 2.0m,避免形成 “连续火带”。
墙距标准
丙类仓库:堆垛与内墙(非防火墙)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0.5m,与外墙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0.3m;若墙体为防火墙(耐火极限不低于 3.0h),堆垛与防火墙距离可放宽至 0.3m,但需确保防火墙无孔洞、缝隙,避免火势穿透;
丁、戊类仓库:堆垛与内墙距离不小于 0.3m,与外墙距离不小于 0.2m;
特殊区域:堆垛与疏散楼梯间、消防电梯井壁的距离不小于 2.0m,与消防栓、灭火器箱的距离不小于 1.5m,确保消防设施可正常使用。
柱距标准
所有类型仓库,堆垛与承重柱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0.3m,防止堆垛挤压柱体或火灾时柱体受热损坏,影响建筑结构安全;若柱体采用防火包裹(如防火涂料、防火板),柱距可维持 0.3m,否则需增至 0.5m,避免柱体直接受火烘烤。
普通仓库顶距
仓库屋顶为平顶时,堆垛顶部与屋顶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0.5m;若屋顶有梁、桁架,堆垛顶部与梁、桁架的距离不小于 0.3m;
仓库屋顶为坡顶时,堆垛顶部与最低处屋顶的距离不小于 0.8m,避免堆垛靠近屋顶受热或引燃屋顶可燃物(如木质屋顶)。
有照明与管道的仓库顶距
堆垛顶部与嵌入式灯具(如荧光灯)的距离不小于 0.5m,与悬挂式灯具(如白炽灯)的距离不小于 1.0m,防止灯具发热引燃堆垛;
堆垛顶部与消防管道(如喷淋管道)的距离不小于 0.3m,与通风管道的距离不小于 0.5m,避免管道漏水、漏风影响货物,或火灾时管道受热脱落砸压堆垛。
主通道宽度
丙类仓库:主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 2.0m;若仓库建筑面积超过 1000㎡或存储易燃液体,主通道宽度不小于 3.0m,确保小型消防车(如小型水罐车)可进入通道作业;
丁、戊类仓库:主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 1.5m;
自动化仓库(如立体货架仓库):主通道宽度需根据堆垛机、叉车的尺寸确定,不小于设备宽度的 1.5 倍(如叉车宽度 1.2m,通道宽度不小于 1.8m)。
次通道宽度
丙类仓库:次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 1.0m;若堆垛高度超过 3m,次通道宽度增至 1.2m,便于消防人员使用灭火器或水带灭火;
丁、戊类仓库:次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 0.8m;
特殊要求: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货物、工具(如托盘、推车),地面需标注清晰的通道标识(如黄色实线),夜间需有应急照明,确保通道 24 小时畅通。
货物需采用 “分区存储”,易燃液体储罐(或桶装货物)与可燃固体堆垛的距离不小于 5.0m,且中间需设置不燃隔墙(高度不低于 2.0m);
桶装易燃液体堆垛高度不超过 2 层(若桶容量大于 200L,堆垛高度不超过 1 层),堆垛之间距离不小于 2.0m,防止桶体倾倒泄漏后火势快速蔓延;
仓库内禁止设置办公室、休息室,若需设置值班室,值班室与存储区域的距离不小于 3.0m,且采用防火墙分隔,门为甲级防火门。
货物堆垛与制冷设备(如蒸发器、冷凝器)的距离不小于 1.0m,防止设备结霜或发热引燃货物包装(如塑料薄膜);
冷链仓库多为密闭空间,堆垛之间需保留足够通风间隙,垛距不小于 1.2m,避免二氧化碳(制冷介质)泄漏后在堆垛间积聚,影响人员安全;
电气线路(如冷库照明、温控线路)需穿不燃套管保护,堆垛与线路的距离不小于 0.5m,防止线路老化短路引燃货物。
危险品仓库需严格按照 “分类、分项、分库” 存储,不同类别危险品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5.0m(如氧化剂与易燃品堆垛距离不小于 10.0m);
爆炸品堆垛高度不超过 1.8m,堆垛长度不超过 20m,垛距不小于 2.0m,且堆垛底部需采用不燃材料铺垫(如钢板),防止地面摩擦产生火花;
仓库内通道宽度不小于 4.0m,确保应急救援车辆可快速通行,且通道两侧禁止堆放任何危险品。
超距堆放:堆垛之间距离不足(如丙类仓库垛距仅 0.5m)、堆垛靠近墙体(墙距仅 0.2m),或通道被货物占用(主通道宽度仅 1.0m);
超高堆放:堆垛高度超过仓库顶距要求(如顶距仅 0.2m),或超过货物自身承重极限(如纸箱堆垛高度达 5m,底层纸箱被压碎);
混放违规:不同火灾危险性的货物混放(如易燃液体与可燃固体堆放在同一区域),或危险品与普通货物混放;
堵塞设施:堆垛堵塞消防栓、灭火器箱、喷淋头,或遮挡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,影响消防设施使用与人员疏散。
超距与通道堵塞整改
立即清理通道内的货物、工具,恢复主通道、次通道宽度至标准要求;对超距的堆垛进行重新规划,按 “垛距 1.0m、墙距 0.5m” 重新堆放,必要时减少存储量,确保距离合规;
在通道地面喷涂黄色实线标识,明确通道范围,在堆垛边缘粘贴 “最大堆垛距离” 提示牌(如 “垛距≥1.0m”),避免再次违规。
超高堆放整改
测量仓库顶距,根据顶距要求确定最大堆垛高度(如顶距 0.5m,堆垛高度不超过 3.5m),对超高堆垛进行拆分,降低高度至合规范围;
对重型货物(如金属制品),采用货架存储,控制货架高度不超过屋顶梁底 0.3m,避免超高;对轻质货物(如纺织品),使用托盘分层堆放,每层高度不超过 1.5m,总高度不超过 3m。
混放违规整改
对仓库货物进行分类,按 “丙类、丁类、戊类” 或 “普通货物、危险品” 划分存储区域,不同区域用不燃隔墙分隔,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(如 “丙类货物区”“危险品区”);
对混放的货物进行分离,易燃液体、危险品单独存储在专用仓库,普通货物按火灾危险性分区堆放,禁止跨区域混放。
堵塞设施整改
清理消防栓、灭火器箱周边 1.5m 范围内的堆垛,确保消防设施可在 30 秒内取用;调整堆垛位置,避免遮挡喷淋头(堆垛与喷淋头距离不小于 0.3m)、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;
在消防设施周边设置红色警示线,标注 “禁止堆放货物”,定期检查设施周边堆垛情况,发现堵塞立即整改。
建立堆放台账:记录每批货物的存储位置、堆垛尺寸(长、宽、高)、堆放距离,确保每堆货物可追溯,便于日常核查;
人员培训:对仓库管理员、装卸人员进行 “消防安全距离” 培训,讲解不同货物的堆放标准、违规后果,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堆放方法;
标识管理:在仓库入口、存储区域设置 “货物堆放距离标准” 公示牌,在堆垛边缘粘贴 “垛距、墙距” 提示贴纸,在通道、消防设施周边设置警示标识,强化视觉提醒。
每日巡查(由仓库管理员执行)
检查内容:通道是否畅通、堆垛是否超距、消防设施是否被堵塞、货物是否混放;
处置要求:发现轻微违规(如小工具占用通道)立即清理,发现严重违规(如堆垛超距、混放危险品)立即停止作业,组织整改,整改完成前禁止继续存储。
每周检查(由安全管理部门执行)
检查内容:堆垛距离是否符合标准(用卷尺测量垛距、墙距、顶距)、货物分类存储是否合规、标识是否清晰;
处置要求:对不符合标准的堆垛,下达《整改通知书》,明确整改期限(不超过 24 小时),整改完成后复查,确保合规。
月度检查(由企业负责人或第三方机构执行)
检查内容:全面核查所有堆垛距离、通道宽度、设施堵塞情况,评估仓库存储量与距离的匹配性(如存储量是否超过仓库合规存储极限);
处置要求:对长期违规、整改不到位的区域,暂停该区域存储作业,组织专项整改;对仓库存储能力进行评估,若存储量超过合规极限,制定 “减量存储” 计划,确保距离与存储量平衡。